- · 非继续教育类自由学习
- · 专业技术人员
- · 二级注册建造师(室内装饰)
-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 二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
-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
- · 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
- · 建筑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 · 五大员施工员(建筑工程)
- · 五大员施工员(市政工程)
- · 五大员施工员(设备安装)
- · 五大员施工员(装饰装修)
- · 五大员(材料员)
- · 五大员(劳务员)
- · 五大员(资料员)
- · 五大员(机械员)
- · 五大员(标准员)
- · 五大员质量员(建筑工程)
- · 五大员质量员(市政工程)
- · 五大员质量员(设备安装)
- · 五大员质量员(装饰装修)
- · 五大员(安全员)
- · 五大员(监理员)
关于举办2019年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2019-04-11
湖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文件
湖建协发〔2019〕8 号
关于举办2019年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保障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管理水平,同时满足职称晋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我协会决定举办2019年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培训班(网络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管理、规划、设计和咨询、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专业和课程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教学模式,分PC端和手机端两种登录方式,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方式登录学习。学习时间均累计到个人学习课时中。此次培训专业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规划方向等。主要内容有《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及注意事项》、《智能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装配建筑》、《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概述》、《BIM在监理工作中的应用》、《规划行业发展和规划师应对》、《项目经理执业导则》、《工程质量管理案例和QC小组互动》、《低影响开发与海绵城市建设》、《大型桥梁承台施工案例》等。
各专业分别累计专业课60课时,行业公需课20课时供学员选择。另有一般公需课(不少于18课时)学员可自行登录“湖州市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网”(网址:http://www.hzhret.gov.cn)进行注册,即可在线学习及考试。
二、学习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教学模式,学员在线注册后即可登录学习。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PC端请登录“湖州市建设培训考试网络教育平台”——学达云教育.全国建设教育联盟统一平台学习,网址:http://hzjspx.ok99ok99.com/login.aspx。
(二)手机端登录请下载“99云智”APP注册登录,即可在线学习;
三、考核登记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专业学员每年专业课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60课时。湖州市建设培训考试网络教育平台已提供每专业60个课时专业课和20课时行业公需课,学员可根据专业共完成80课时即可。学习完成后颁发《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建议选择在线彩色打印)
四、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请将报名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湖州市建设培训考试办事大厅工作邮箱17781847@qq.com,并将书面的报名汇总表至(湖州市红丰一路7号)进行现场缴费确认。确认完成后由相应工作人员后台开通后即可在线学习,本次学习周期为2019年4月10日—6月10日。
开通后老用户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添加课程”后可直接学习;新用户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111111,登录后“添加课程”学习。
五、培训收费
收费标准:480元/人(其中专业课360元,行业公需课120元)。缴费分现场缴费或对公账户转账两种方式。转账账户信息详见附件2,转账完成后请携带转账凭证至办事大厅领取相应发票。
六、有关要求
湖州市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针对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知识更新、补充和提高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建筑业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电话:2022804,202307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1000353
附件1:2019年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附件2:湖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账户信息
附件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
湖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2
湖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账户信息
户 名:湖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账 号:201000053305897
开户行:湖州市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对公账户汇,请备注一下培训项目(简称即可,如“2019专技人员继教”)
财务联系方式:0572-2218962
附件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标体系。
第四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
第五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进本地区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以及相应的学时登记管理工作,并接受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六条 专业科目内容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工民建、市政工程、岩土工程、道路与桥梁、建筑施工、给排水、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设备、建筑电气、建筑装饰、园林工程、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白蚁防治、燃气等。
行业公需科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力社保厅明确学习课件,内容主要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领域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等。
一般公需科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学时登记按照省人力社保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第八条 接受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途径,以及学时登记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参加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8个学时;参加省建设类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二)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执(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或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学习的,可认定专业科目相应学时。
1.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执(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完成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每年度最多认定登记36个学时;
2.参加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类高研班,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认定登记36个、30个、24个学时;
3.参加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举办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类培训班、研修班等学习,每天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4.参加出国(境)培训班、研修班等学习,按实际授课时间每天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三)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类网络教育,按提供的网络课件所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
(四)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类学术会议、讲座等专业学术活动的,按国家级或出国(境)、省级、市县级每天可分别认定登记8个、6个、4个学时。
(五)进行专业研究活动,发表论文、著作,参照以下标准认定学时:
1.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类立法工作、课题研究、工程建设标准制定,每项按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可分别认定登记24个、12个、6个学时;
2.发表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论文(译文)、著作(译作),按发表在核心刊物、全国性刊物、省级刊物、其他期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每篇论文(译文)、每万字著作(译作)可分别认定登记8个、6个、4个、3个学时。
(六)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类相关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可认定登记3个学时;
(七)经组织批准,到大专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加建设领域各类对口支援、结对帮带和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工作,每天可认定登记4个学时。
第九条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主要运用网络远程课堂、移动端微课件、专项知识考试等手段,每门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登记相应学时。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均应根据人事隶属关系,由个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如实登记。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应提交从相应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打印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资格。
第十三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